短信登录 密码登录
注册金英杰账号
**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严查范围涉及新冠疫情防控、医保基金及医疗乱象等方面,下述8种行为是打击重点。
严查挂床住院、重复开药等欺诈骗保行为
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打击虚假宣传
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使用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保健品领域乱象。
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内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线上和线下号贩子、“黑救护”“黑医院”“黑诊所”以及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持续整治收受“红包”等医疗乱象
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及时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
以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作为回扣治理重点,在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充分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疗大数据监管、集采中选产品使用,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对于查实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严禁收受利益企业财物、接受招待
严禁借助任何名义进行利益输送;严禁收受利益企业财物、接受招待、领取报酬。
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监督,对有关工作人员与利益相关企业人员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行为严查快结
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医商勾结、利益输送、商业贿赂、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及问题线索要严查快结。
要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对涉案的药品和耗材实施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
严禁以疫苗接种为借口非法行医
深入开展打击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
严禁虚标核酸检测价格或超标准收费
加强核酸检测管理,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
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坚决维护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实施
| 加强重点省份的医疗物资质量专项督导。深入开展打击涉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以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 |
**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中医药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 12月底前 |
2 | 打击核酸检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加强核酸检测管理,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行为。 | **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 12月底前 |
3 |
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 | 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 **医保局牵头,**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医药局配合 | 12月底前 |
4 | 持续整治收受“红包”等医疗乱象 | 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切实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 **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 12月底前 |
5 | 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 | 以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作为回扣治理重点,在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充分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疗大数据监管、集采中选产品使用,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对于查实的问题要依规从严处理。相关企业给付回扣、捆绑推销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 12月底前 |
6 | 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 | 规范医疗机构名称,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使用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保健品领域乱象。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内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网络和线下号贩子、“黑救护”“黑医院”“黑诊所”以及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 **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 12月底前 |
7 | 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 | 构建“亲清”守纪的医商关系,划清交往底线。严禁借助任何名义进行利益输送;严禁收受利益企业财物、接受招待、领取报酬。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监督,对有关工作人员与利益相关企业相关人员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利益输送相关企业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 **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
12月底前 |
8 | 加大不正之风案件联合惩戒力度 | 纠风工作中发现的医商勾结、利益输送、商业贿赂、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及问题线索要严查快结。要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对涉案的药品和耗材实施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 | **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和**中医药局分别按职责牵头 | 12月底前 |
9 | 高位引领推动纠风工作落地见效 | 持续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和内部治理。不断提升部门间联动协作效能,探索专业领域由专业部门牵头,机制单位配合的“专项+”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职责,强化“三医联动”,将医疗、医保、医药3方面行风建设一体研究、一体推进。在落实纠风要点过程中,要注意选树行业作风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导向作用 | **卫生健康委牵头,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 12月底前 |
10 | 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制度 | 出台覆盖范围更广、操作性更强的医疗卫生“九不准”升级版,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执业医师法》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制定处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细化行为内容,配套对应罚则。指导各地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升级版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层层细化、层层落地。 | **卫生健康委牵头,机制成员单位共同推进 | 6月底前 |
下载医学APP 听医学好课 高效备考 |
下载金题库APP 刷好题 强记忆 |
关注官方公众号 资讯、福利 不错过 |
金英杰医学教育 (jinyingjie.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107444号-3 京ICP证1606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88号 京网文(2017)9355-1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