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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根据非法行医罪相关司法解释,以下5种情形可构成非法行医罪: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基层医生非法行医主要有5种类型
情况一:家中行医
基层医生在自己的家中给患者看病,要分两种情况。
1.本地有固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且在家中行医未使用本机构收费凭据自己私自收费,也未使用本机构统一配备的药品,应当视为非法行医。
2.本地区没有固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基层医生在自己家中行医,使用本机构收费凭据进行合法收费,且使用的也是本机构的统配药品,是合法合规的。
但是,在基层医生家中,因条件所限,没有急救设备,容易发生医疗事故,应责令改正。
情况二:本地区外出诊
到外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以外的地区)提供家庭服务的也被视为非法行医。
在执业证书上注册的范围就是活动范围,一般来说可以在本村提供诊疗和公卫服务等。
情况三:未变更执业地点在另一个医疗机构行医
随着基层医疗机构不断发展,基层医生因工作需要,可能会由一个机构调任到另一个机构执业。
这里要注意的是,大家要及时更改执业地点,否则将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情况四:在其他医疗机构行医
比如基层医生擅自到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执业。
情况五: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点行医
这一种类型属于明知故犯,近年来各地打击“黑诊所”的力度不断增强。一方面,基层医生个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不能开办医疗机构。
另一方面,医生在非医疗机构进行地点执业,一旦出事后果比情况四更为严重。
非法行医惩处的法律依据
打击非法行医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归纳为以下6项:
下文所有患者身体健康损伤等级,均有明确法律条款规定。
1. 《刑法》
《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执业医师法》
《执业医师法》第39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4.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77条规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情形:
(1)因擅自执业曾受到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处罚
(2)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3)给患者造成伤害,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4)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任一情况发生,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 《中医药法》
《中医药法》第5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基本医疗与卫生健康促进法》
《基本医疗与卫生健康促进法》第9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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