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有未签合同    立即前往    稍后再说

短信登录 密码登录

未注册的手机,验证后即完成注册

获取验证码

登   录

登录表示同意《金英杰用户使用协议》

其他登录

     

注册金英杰账号

请输入符合要求的密码

获取验证码

完成

会员需知

恭喜您成为金英杰会员,您将享有如下权益:

  • 观看,下载免费网课
  • 加入教辅QQ群
  • 在线学习直播课程
  • 在线购买图书、学习包
  • 电话咨询面授班次
  • 关注金英杰微信公众号
  • 收听、下载金英杰喜马拉雅音频电台课件
  • 随时随地登录金英杰移动端

金英杰医学

执业中药师

全国
  首页 > 执业中药师 > 考试动态 > 资讯详情

多地发布“免罚清单”!药店这些违规行为,可免于处罚!

来源:       点击数:1914      更新时间:2021-11-26

总听到感叹,说药店人太难了!尤其在疫情爆发后,严格的疫情防控要求影响无数药店。但药店人也不必气馁,事实上多地官方也有出台过一些“宽松”政策,来体恤药店经营的不易。


河南省发布**“免罚清单”



11月4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河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image.png


根据该份免罚清单,针对省内药品零售企业共有4项违规情形可免于行政处罚!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可免掉:


1.无主观故意,未及时登记购销记录/不影响用药安全有效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个别项目记录不全,且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若按新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针对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下列情况可免于行政处罚:


1.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按照新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河南省这份文件可以看出,官方对于药店初犯、无主观意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积极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还是持理解态度。


多省有“免罚”规定



这种“免罚”规定并非仅有河南省独有,多地也曾出台过类似的规定。


上海市:根据《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任务中,明确表示,药品零售企业发生以下3种违法违规情况,可不予行政处罚:


1、采购销售渠道合法、检验结果合格,不存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明确的主要缺陷和严重缺陷,且不影响整体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下,发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且危害后果轻微的情形,可不予行政处罚。


3、销售假药、劣药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销售的是假药、劣药,且未明显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没收其销售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可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海南省:根据《海南省药品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表示: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没有及时登记购销记录,但索证索票齐全、不影响追溯的。


另外,药品经营企业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不予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金英杰江西校区

下载医学APP

听医学好课 高效备考

刷金题,记口诀

下载金题库APP

刷好题 强记忆

关注官方公众号

资讯、福利 不错过

上一篇:执业药师考双证?这4大问题必须要知道

下一篇:注意!这些专业才能考执业医师资格证!

更多学习平台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移动端官网
    移动端官网
  • 腾讯课堂
    腾讯课堂
  • 喜马拉雅音频
    喜马拉雅音频

如何购买
会员功能
积分兑换
退款制度
题库使用指南
课程与图书
精彩专题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支付方式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法律声明
关于我们
客服电话:400-606-1615
  • 微信关注

    微信关注

  • 移动官网

    移动官网

  • APP下载

    APP下载

  • 音频听课

    音频听课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