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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通知一则消息:近日有考生反馈接到了医考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可参加今年11月份的延考,该考生在报名系统里的状态已显示为“延考”。
涉及到的一些地区:湖南、四川泸州、甘孜巴塘县部分特殊情况指定名单考生可以参加2022医师资格考试延考。
经与医考中心核实,本次新增的延考名单仅针对部分指定名单考生,不是针对全考点考区的延考。主要是因为8月份**次医学综合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支援一线等原因(因个人原因未正常参加考试的除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考生。
具体延考名单,请以当地考点通知为准(一般是短信或者电话通知,另外也注意下报名系统中是否出现“延考”字样)。
目前距离2022年**医师资格综合笔试(二试/延考)越来越近,目前各个地区已经陆续发布考前提醒,有部分地区要求“3证2码2文件”,请大家务必要留意各地考前提醒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顺利应试。
3证:身份证、准考证、核酸阴性证明
2码:健康码、行程码
2文件:健康承诺书、健康监测表注意:需准备文件以各地要求为准,近期务必留意考试地通知。
截止目前已有:上海、山东、河北、江苏、广西5个地区发布了相关疫情防控须知(下方有通知详细内容),其他地区预计会陆续发布,请大家务必及时关注各地消息。
一、考前
(一)考生须提前完成随申码、行程码注册,并在上海市卫生人才网填报《2022年上海考区考试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完成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
(二)考前7天起,考生非必要不离沪。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考试:
1.发热(体温≥37.3℃,指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
2.“随申码”“行程码”非绿色;
3.《承诺书》异常;
4.无24小时内本市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以随申码判定为准);
5.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或居家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7.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未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人员;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人员;考前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的人员。
(三)考生需自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考前24小时内本市核酸检测报告(以随申码判定为准)。
请考生考前认真核对“随申码”“行程码”、《承诺书》以及体温情况,如有异常提前就医。
二、考试期间
(一)考生入校时须出示“随申码”(包括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行程码、《承诺书》评估结果,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测量体温,配合考场完成场所码或数字哨兵审核等相关入校防疫程序。考生在进考场前,须按考场规则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配合考务人员验证。
(二)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身份验证,应保持与他人距离。除因考试需要,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三)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叉。
(四)机考考生全程须佩戴手套,鼠标、键盘操作前后都应进行手部消毒。
三、考试后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错峰离场,切勿滞留。
省直考点各位考生:
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将于11月12日—13日举行。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确保考生可如期顺利参加考试,现开展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考生信息摸排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4日24:00
二、填报范围:
报名参加省直考点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且完成缴费的考生。
三、填报方式:
考生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考生信息摸排表》。考生本人所在地风险等级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进行确认。(填报期间可反复修改,修改后以**一次为准)
四、有关要求:
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对不在规定时间填写、刻意瞒报谎报涉疫风险信息、信息造假等情况,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和疫情传播风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如有疑问请联系石家庄市医学技能考试鉴定中心,
咨询电话:0311—83991212(10月25日前,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关于石家庄二试防疫要求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省、市相关医疗单位及各位考生:
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将于11月12日—13日举行。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确保考生可如期顺利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考生信息摸排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即日起至10月24日24:00
二、填报范围:报名参加石家庄考点和省直考点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且完成缴费的考生。
三、填报方式:考生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二试”考生信息摸排表》。考生本人所在地风险等级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进行确认。(填报期间可反复修改,修改后以**一次为准)。
四、有关要求: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对不在规定时间填写、刻意瞒报谎报涉疫风险信息、信息造假等情况,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和疫情传播风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如有疑问请联系石家庄市医学技能考试鉴定中心,咨询电话:0311—83991212(10月25日前,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石家庄市医学技能考试鉴定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为做好2022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试点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安全,根据《**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和**试延考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22〕6号)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生报名
1.报考人员
已报考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江苏考区资格审核,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2022年**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的考生、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
2.报考类别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
3.报名时间
“一年两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22年10月8日起至10月14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
4.考试缴费
“一年两试”考生网上缴纳考试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逾期未缴费视同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时间
全国“一年两试”试点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至13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在考前7天申领“健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提前下载打印并签署《2022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考生须在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考生在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的入场时间,入场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可在2022年11月3日至10日期间登录**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承诺书填写完整、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在计算机上考试时,应于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乳胶手套进行操作。
(四)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后续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期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前7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区之日起算已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或居家隔离第7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前7天有国内疫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低风险区之日起算已满3天健康监测,考生当天除须本人“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离开低风险区3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因患感冒等非新冠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本人“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因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八)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并同时服从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考风考纪
考生应加强《医师法》《刑法修正案(九)》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试良好秩序。
附件
1.2022年“一年两试”试点时间安排
2.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
附件下载:2022年一年两试公告附件
来宾市考点202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西考区医考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医考办〔2022〕6号)、《2022年广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防控指引》和《2022年广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202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定于11月12——13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现将考场有关须知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等途径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离市、不聚集、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二)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者电子版均可),无法提供者不准入场。考生还需提前打印并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1),现场交给监考员。
(三)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以及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等高风险人员,考试前14天健康监测中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须经所在考点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所在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四)考生考前14天内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所在考点,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在经过驻点疾控和医务人员研判后确定具备考试条件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提前扫好入场码。通过体温检测点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测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的方可进入考场。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综合研判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识别需要,进出考场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所在地的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后,根据相关防控要求确定继续参加考试或暂停考试。
(八)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如因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及故意漏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请考生统一从考场大门进出校园,进出校园应按指定路线行走;考试结束后请听从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严禁在校园内闲逛或逗留。
(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可能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来宾大健康”微信公众号或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jw.laibin.gov.cn/),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十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场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自行前往考场。
(十二)来宾市考点联系电话:0772——6694622。
二、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须知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12——13日(详见附件2)。
(二)考场安排
考场设在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来宾市华侨投资区水韵路68号,来宾市体育馆对面)。
附件:
1.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2.2022年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第二试时间安排
3.2022年来宾市考点医师资格考试(二试)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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