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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已公布,金英杰医学小编整理如下:
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考试工作人员:
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4月24-26日。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在面试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提前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工作人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考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并到考场上交1份《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工作人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提供3日内(4月21-23日)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按规定向考点考试机构报告,参加考试时,应持有3日内(4月21-23日)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提供3日内(4月21-23日)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面试前14天内,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或减少外出,减少与他人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好口罩。
二、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1.因防控工作需要,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携带备用口罩。
2.所有考生要凭身份证、准考证、《承诺书》(本人签字)、《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工作人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核酸检测报告(需提交核酸检测报告的考生)进入考试地点,须戴好口罩,按照1米站位点(线)有序排队,应主动出示“吉祥码”,依次经体温测量、工作人员扫描“吉祥码”、核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检验后进入考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经考场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3.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现场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由考场卫生专业人员现场进行预判,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相关检查及防控应急处置。
4.请考生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须在指定的路线、区域行进或参加考试,不得随处走动,更不得翻越隔离带、警戒线。遵从现场保安、考务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有序、有间隔,避免造成拥挤。请考生提醒陪考人员,不要在考场附近逗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未治愈的;
2.无症状感染者未治愈的;
3.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
4.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隔离期未满的;
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治愈但未超过14天、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
6.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
7.有意瞒报或漏报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密接人员有接触史的;有意隐瞒自身不适症状,不能排除感染可能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
8.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
考生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对“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承诺书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有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致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并严格遵守。本告知书由各考点负责解释。
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工作人员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健康状况 | ||||
同住人 | 现住址 | ||||||
时 间 | 活动地点 | 密切接触人员 | 体温 | ||||
4月10日 | |||||||
4月11日 | |||||||
4月12日 | |||||||
4月13日 | |||||||
4月14日 | |||||||
4月15日 | |||||||
4月16日 | |||||||
4月17日 | |||||||
4月18日 | |||||||
4月19日 | |||||||
4月20日 | |||||||
4月21日 | |||||||
4月22日 | |||||||
4月23日 | |||||||
备 注 | 1.须如实记录面试考试前14天内行程和体温。 2.如果发现瞒报、漏报等情况,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可多页记录。 |
考生(工作人员)签字: 上交日期:
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生、工作人员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郑重承诺:
一、诚实守信。我已经认真阅读《2021年吉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14天前开始自行测温,未超过37.3℃;未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史;本人或家庭成员未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家庭成员未滞留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无疫区旅行史或人员接触史等。进入考试学校出示的健康码数据真实、准确。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吉林省委、省政府、省卫健委、考试机构等部门制定的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和旅行史统计,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三、遵纪守法。自愿遵守测温制度,无“服药过检”行为。进入考试楼后,按要求接受防疫检查和安全检查。入场后,按照规定路线到达指定考场,且在规定区域活动,避免集聚、交头接耳。进入考场后,接受监考员身份核验。遵守《考场规则》,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
请用正楷字抄写以下这段话: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我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日期:
注:考生、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前上交考试机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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