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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之一:保障医师合法权益,体现医师职业重要性
本法增加“保障措施”专章,细化了保障条款,从薪酬待遇、队 伍建设、执业环境治理、职业防护、特殊岗位及边远地区工作津贴等保障措施、行业自律等方面对医师权益保障作出规定。为医师执业保驾护航。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媒体在医患关系营造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本法规定新闻媒体报道医疗卫生事件应当做到真实、客观、公正等。这种规定能够促进医患互信、维护医师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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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之二:规范医师执业行为,确保诊疗质量和安全
医学是具有探索性、高⻛险性的科学,诊疗技术需要循证医学的支持,因此必须从法律上明确,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循临床有关操作指南、医学伦理等规范,确保诊疗中的质量和安全。将医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提高医师的技术水平和医师队伍的素质,能够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充分保障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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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之三:在循证医学指导下赋予医师更多诊疗自主权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在临床工作中遵守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十分重要。对于拓展性用药,本法规定在有循证医学证据的情况下,经过医院批准和知情同意,可以使用。
本法提出医师应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开展药物、医疗器械等临床 研究、试验;针对罕⻅病、特殊疾病,医师可以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经过患者知情同意后,拓展用药,进行探索性、实验性治疗, 在规范医师诊疗行为的同时也扩大了医师诊治特殊疾病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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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之四:明确医师在公共场所紧急救治不担责
这条立法既维护了人⺠生命健康,又鼓励了医师救助他人生命 的积极性。
“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是医师职业精神 的内涵,但这一职业精神需要一系列制度予以保障,否则医师们的 救治热情会受到影响。医师院外急救免责充分体现了立法为⺠的法 律原则,否则2006年彭宇案就会再现,突发疾病的人可能会丧失受助的机会。
《⺠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 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事责任。根据该条规定,任何人在紧急 情况下,自愿救助他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均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同理,医师在院外施救也不应被追责。《医师法》明确医师在公共场 所自愿实施急救免责这一规定,是《⺠法典》的立法精神在特别立法时的体现和延续,值得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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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之五:将住院医师规培和专科医师培训入法
此前,我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起点为中专,本次法律修订突破了既往的管理思路,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起点由中专 提升为大专。本法规定了医师经过培训和考核可以增加执业范围, 这也是一种医师管理的突破。本法还在中医医师应用⻄医技术方法方面作出了规定。
本法完善了医师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之前,中国的医学教育 层次和体系非常复杂,**在医学教育方面不断进行改革、探索和 尝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本法规定**制定医师培养规划,加强医教协同,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
不仅如此,本法完善了违反医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从多维度架构了医师的管理制度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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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之六: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入法
新冠疫情防控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 会主义制度、**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在疫情防控*艰难的时候,如果没有全社会共识基础上的社会动员和社会组织协调协作机制,如果没有关键时刻4.26万医务人员驰援武汉,就不可能很快控制疫情。但这次疫情也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人才的缺乏以及传染病报告体系的缺陷。为此本法积极总结吸收疫情防控的 成功经验和做法,规定**建立适应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为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奠定人才基础。
本法规定,遇有紧急情况以及国防动员需求时,医师应当服从卫生健康主管部⻔的调遣,为应急状态下人财物的调遣,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传染病的防控需要多点监测,作为新发、突发传染病*重要的触发点,本法规定,医师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 健康事件时有及时报告的义务;本法提出要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 为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奠定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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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之七:对基层医师队伍给予倾斜
本法提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医疗服务均等化。制定了向基层倾斜的系列措施,规定**加强基层医疗 卫生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服务的经历;医师到基层会诊、在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无需变更注册,提升工作方便性;鼓励鼓励基层中专学历医务人员通过学习获得更高学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