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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医师资格考试新征程已经开始,打算报考23年医考的考生们请注意自己能否报考。下面这些情况将不能报考,赶紧自查,金英杰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学历、工作年限不够
执业医师: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
(一)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即从取得学历的年月日开始算起满一年。
(二)具有高学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
执业助理医师
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先考取执业助理医师后才能再考执业医师。
除此之外,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类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其执业时间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时间符合规定的,才可以报考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专业不符合要求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对学历审核部分的规定,“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只有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这四大类专业。因此,像护理专业、药学、中药学专业,是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有违规违纪行为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1、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被查出携带电子作弊工具的;
2、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3、在考场警戒线范围内交接或者交换试卷、答卷等考试相关材料的;
4、拒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秩序的;
5、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的;
6、威胁、侮辱、殴打考试工作人员的;
7、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
8、填写他人考试识别信息或者试卷标识信息的;
9、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参与有组织作弊,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1、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考场警戒线范围内对外进行通讯、传递、发送或者接收试卷内容或者答案的;
3、散布谣言,扰乱考试环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4、考前非法获取、持有、使用、传播试题或者答案的;
5、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组织作弊行为。
专业学历不能作为报考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专业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依据:
1、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2、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
3、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4、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否则不作为报考的学历依据。
5、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
6、200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含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7、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8、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农村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中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
9、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
10、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中专毕业生。
11、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2、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的毕业生。
13、有关第二学历: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14、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具有以上学历的各位考生,都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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